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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篇”“民族篇”“内蒙古篇”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建研究会开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理论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深入研究阐释新时代内蒙古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实践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入研究阐释内蒙古在办好两件大事中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的重大课题,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考选题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时代以来内蒙古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和主要经验以及进一步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思路举措。
2. 关于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篇”“民族篇”“内蒙古篇”贯通起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思考和谋划内蒙古党建制度改革理论和实践工作。
3. 关于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关于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的研究。
4. 关于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好两件大事、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治理优势。
以上为选题参考,作者可围绕参考范围自定具体题目。
三、征文办法
1. 征文组织。主要面向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征文。各征文组织单位负责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征文组织工作。具体分工:自治区党委五家直属党(工)委、内蒙古党校负责本系统征文;各盟市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征文;光明日报内蒙古记者站、内蒙古日报社、实践杂志社等媒体单位负责社会面征文。
2. 征文报送。各征文组织单位负责汇总本地区本系统征文,按照征文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后,于11月30日前择优报送征文活动办公室。征文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中心。
3. 征文评审。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应征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论文和优秀论文共30篇,对获奖论文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在中央、自治区媒体刊发,获奖作者及论文择优纳入自治区党建研究会党建新型特色智库人才库和成果库。同时根据组织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并通报表彰。
四、征文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和理论界为办好两件大事、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2.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结合内蒙古实践,突出改革创新精神,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立意新颖,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3. 应征论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要求,逻辑严谨,表述准确,文风朴实,语言流畅,论据要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建设性,能转化成推动内蒙古现代化建设的实实在在举措。
4. 根据征文选题参考范围自拟题目,论文须为未发表的成果,字数不超过6000字,并附2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引文和史料要注明出处(统一为文尾注)。
征文联系人:姚立魁
联系方式:(0471)481853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党的建设研究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