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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下午,内蒙古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全区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进展情况、公布公安交管部门最新制定出台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条便民利企举措、介绍公安厅服务保障重点乳品企业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发布会介绍,公安厅交管局结合公安部于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和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64号令)两个新部令,推出公安交管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项新措施。
上述措施除第(六)、(七)、(八)、(十一)、(十二)项将于5月1日实施外,其他都已经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转自:人民网内蒙古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