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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开始,
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了,
如果您有遛狗不拴狗绳等行为,
最高会被罚款200元。
10月9日晚上,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云中盛景小区北侧的道路上,一位市民边开车边遛狗。
这是10月11日12时许,记者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郊公园拍到的,一条大狗逛完公园独自过马路。
这位市民同时遛着两只狗,只是给每只狗都拴了绳子,并没有戴嘴套。
开车遛狗,不拴绳子遛狗,不给狗戴嘴套, 其实, 这样的不文明遛狗行为既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又违反了 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
养犬新规实施后,狗绳和嘴套是出门遛狗的标配,除此之外,遛狗区域和时间也有了规定,不是何时何地都能遛狗了。
出门遛狗,如果任由狗狗随地排便,罚款也从之前的50元,提高到了50元以上200元以下。
新规还规定,医院、幼儿园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不得养犬,否则对单位罚款3000元,个人罚款1000元。除了导盲犬和扶助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广场、公园、市场、商店、饭店、学校、托幼园所、医院、展览馆、文物保护单位、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室、浴池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个人罚款200元。狗咬人了,养犬人除了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外,养犬人为单位的,罚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养犬人为个人,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如果狗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还要没收狗,吊销狗证,养犬人为单位的,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养犬人为个人的,罚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内容来源:都市全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