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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29日白天到夜间,我市有大雨到暴雨(30~70毫米),浑南区东部、于洪区、苏家屯区、辽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库县、康平县西部部分街道或乡镇有大暴雨(100~200毫米);降水过程中可能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水量60~80毫米,雷雨时最大阵风8~10级。城区主要降水时段为29日13时至23时。经会商研判,按照《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进行,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29日9时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并启动城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
目前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天气系统复杂多变,请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预警提示信息,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准备。
出现大雨、大风,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时,尽量避免户外活动,不要冒险穿越积水路段,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交通安全。
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下面停留。相关企业要及时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临时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要密切关注矿山、尾矿库、邻水企业以及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排查,防范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次生灾害。
雷雨天气时,要远离空旷制高点,不要在旷野中打伞,不使用金属工具,远离建筑物外露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
(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