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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大毅报道 9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举行“税电指数”务实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我省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建设工作已由试点探索,进入全面拓展深化应用的新阶段。
“税电指数”是将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发票数据和用电数据相结合,通过对购买、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税收和电力微观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加工,形成的税电指标体系。该指标具有覆盖面广、数据及时、相对客观等特点,能够直接反映经济的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我省税务、电力部门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依托税务部门的“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和电力部门的“数据中台”,对“税电指数”指标进行了本地化改造升级,充分应用到对经济现象及走势的研究分析上,为宏观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下一步,我省将本着“服务大局、数据互通、共享共建、互利共赢”的原则,深度应用具有辽宁特色的“税电指数”指标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副省长姜有为出席仪式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