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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公安厅下发
《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对全省学校和幼儿园秋季疫情防控
和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强调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秋季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省学校有序、平稳开学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方案》明确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接合部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陈旧、学生就餐人数较多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等重点对象的现场检查,严禁采购、加工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
加大对社会面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
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同时
学校要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质量不达标、多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承包经营者或供餐单位,及时终止合同。
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
此外
要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模式,持续推动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升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