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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渤海沙白滩净、海碧水清,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四大渔场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宜居之地。但近年来,渤海圈地填海、占滩围海、酷渔滥捕等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恶化,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2019年3月,辽宁省政府制定渤海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城乡同治的总体思路,安排部署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建设四大类21项攻坚任务。当前渤海综合治理成效正在逐步显现,碧海蓝天再现。2019年,辽宁省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以优良为主,优良率85.17%,比2018年提升5.17个百分点。2020年三季度监测数据初步核算,优良水质率88.4%,较2018年同期提升11.4个百分点。大连棒棰岛、金石滩、付家庄、星海湾、葫芦岛绥中海水浴场、营口月牙湾等主要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区水质全部在良好以上。
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源,辽东湾污染主要来自辽河、大辽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治理辽东湾顶,改善辽东湾顶部水质根本途径是治理辽河。辽宁省确定了20个尚未达标或存在超标隐患的污染河段作为攻坚重点,实施“逐月保达标”专项行动。通过治理,2020年前8个月,13条国控入海河流入海监测断面全部达到四类水以上,主要河流入海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海洋生态环境改善的根本问题正得到持续有效解决。组织全省污排口大排查工作,截至到目前,全省完成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问题整改533个。辽宁还坚持把入海排污口监测作为日常监管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为恢复渔业资源基础条件,沿海六市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分,海水养殖无序问题得到有效规范。
为逐步完善海洋生态保护机制,辽宁省建立了沿渤海“海上环卫”工作机制,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弥补了海上垃圾防治的空白。此外,还积极探索了建立辽东湾湾长制。2019年10月,辽宁省启动辽东湾“湾长制”建设试点工作。辽东湾“湾长制”旨在建立以各级党政领导海洋生态环境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探索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辽东湾“湾长制”关键是要进行现场调查,划分好管控单元,诊断各单元生态环境问题,按照辽东湾沿海岸段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分区分类提出管控目标和要求,实施精准管控。目前,辽宁省已完成沿海现场调查和管控单元划分工作。辽东湾“湾长制”初步按砂质海岸、砂砾质海岸、河口湿地海岸、淤泥质海岸、基岩海岸、海岛等自然禀赋划分为9个一级类管控单元,按大陆岸线和海岛岸线划分为56个二级类管控单元,分别指出了56个管控单元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各单元主要管控任务。辽东湾“湾长制”实施方案拟于2020年10月底前印发实施。沿海各市将根据实施方案,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设立“湾长制”标识牌,接受公众监督。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勇 通讯员 杨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