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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近年来,江西省财政厅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19年和2020年,江西省财政厅连续两年共清理各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共计102项,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知》明确,清理范围包括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清理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禁止设立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政策精神,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进行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郭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