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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2月12日电(记者高楠)记者从吉林省检察机关了解到,日前,吉林省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亦非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12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罗亦非在担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吉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得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指标、工作调转、成立机构、职务提拔和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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