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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交警持续开展货运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全力筑牢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202省道大荒沟村附近和302国道珲乌线巡查时,分别发现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且车体下沉,均存在超载超限嫌疑,执勤民警将载重货车分别引导至附近的检斤站进行称重检测,经核查,两辆货车超载率均达50%以上,属于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杜某和驾驶员高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将超载部分的货物进行了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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