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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黑龙江东方学院新建学生第六公寓、第七公寓及附属配套用房项目开工仪式举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以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代表齐聚现场,共同见证这一惠及全校学子、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工程启幕。

黑龙江东方学院作为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后第一所民办高校,始终秉持“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把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学生在校生活品质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此次新建学生公寓项目,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应学生成长期盼的重要举措,更是夯实办学基础、推动学校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关键支撑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标志着学校在完善校园基础设施、提升办学保障能力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将为全校学子打造更加舒适、便捷、现代化的学习生活空间。

黑龙江东方学院校长徐梅宣布项目正式开工,与会领导嘉宾共同为项目奠基培土。
据了解,该项目总建筑面积达58715.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486.48㎡,地下建筑面积6229.05㎡,包含学生第六公寓、第七公寓及第二换热站、第二中心变电所两座附属配套用房。建成后将大幅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有效满足学生居住需求。两栋公寓共计规划1000间宿舍,每栋公寓设置5处步行楼梯与5部电梯,进行精装修设计,宿舍统一采用4人间标准配置,室内全部安装空调。第六公寓一层及地下室局部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涵盖健身运动等功能;公寓一层不仅设置无障碍宿舍、宿舍、盥洗室等基础生活空间,还打造了乐活空间、就业指导站、党团活动室、安全教育区、阅读空间、心理驿站等特色功能区域,为学生提供学习、交流、成长、服务一体化平台。

与会领导嘉宾共同为项目奠基培土
开工仪式上,黑龙江东方学院副校长、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组长徐建成向为项目前期筹备付出努力的全体工作人员及参建单位表示诚挚感谢。他指出,新建学生公寓项目,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持续改善学生宿舍等基本办学条件”部署要求的重点民生工程,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关乎学校长远发展。希望各参建单位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组织施工、精细规范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进度关,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竣工交付使用;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保障,主动对接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与参建单位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把项目打造成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精品工程、安全工程、民心工程。
项目总包单位代表中铁四局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潘吉洪,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区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聂庆鹏分别表示,将严格遵守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组建专业团队、调配优质资源,坚持绿色文明施工,严把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向黑龙江东方学院全体师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