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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50万元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根据《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省启动2023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申领工作,自申领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申领创新券。
据了解,创新券主要用于支付包括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和创新资源开放类服务等四类服务费用,以电子券形式发放,采取通兑模式兑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无偿申领,用于支付向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时的部分费用;服务完成后,由服务机构收取和申请兑现。同一具体业务已享受其他科技政策的,不重复支持。
根据政策,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常年受理本区域内企业创新券线上申请,对合同中符合服务支持范围的专业服务及相应服务金额进行初审和推荐,并按该服务金额的50%拟定创新券使用额度;省科技厅根据企业申领创新券的实际情况,不定期集中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财务专家对创新券的申领和使用进行审核,确定科技创新券发放名单和申请金额,经审核通过后创新券正式生效。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累计额度不超过50万元。(记者邱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