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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措并举规范网络招聘市场秩序
定期对辖区网络招聘服务主体进行全面排查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解楚楚)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委网信办、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若干措施》,从严格审核许可资质、规范注册核验流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明示账号资质信息等八个方面加强网络招聘服务监督,规范网络招聘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
河北省将严格审核许可资质,定期对辖区网络招聘服务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一平台一档、一机构一档”监管台账和资质审核机制。经营性机构和网络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服务机构向网络平台申请注册用户,应如实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网络平台要完善用户协议,明确账号注册、使用和管理权利义务,建立账号注册异常监测机制,对同一主体一定时间内注册多个账号、使用虚拟运营商号码注册等异常情形,应暂停注册并开展风险核查。
对经营性招聘服务、公共招聘服务、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等不同类型账号,河北省将坚持“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每六个月开展至少一次资质核验,核验结果登记建档。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账号仅限发布本单位及所属分支单位招聘信息,严禁转租、出借账号。
经营性招聘服务账号应在主页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及监督电话等,对变更信息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河北省将统一信息发布标准,重点排查整治歧视性内容、限制人力资源流动条件、虚假宣传表述等违规信息。同时,严禁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公民个人身份号码、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网络平台要规范招聘服务类账号网络行为,运用技术手段识别非法引流线索,严禁账号以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专家权威、夸大宣传等方式非法引流,诱导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
此外,河北省各级劳动监察、公安、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分工协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探索建立招聘信息风险识别模型,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并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和违法违规账号黑名单制度,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