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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进一步完善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
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可当场获证
1月5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新修订的《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新增告知承诺制相关条款,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小餐饮登记证》,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可当场取得《小餐饮登记证》。
小餐饮是指具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省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对符合告知承诺情形的小餐饮实施告知承诺制,缩短了小餐饮登记时限,简化了审批流程。但随着小餐饮单位数量的迅速增长,小餐饮登记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登记时限较长、登记与监管衔接工作不通畅等问题逐渐突出,亟待进一步完善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
新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压缩小餐饮登记时限,优化小餐饮登记核发、变更、延续、注销工作流程,实施小餐饮告知承诺制,提升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效率,明确省、市、县级小餐饮登记和监管部门职责,将更好地保障小餐饮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提出,小餐饮经营者申请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时,小餐饮登记部门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未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小餐饮登记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鼓励小餐饮经营者不断提升经营条件,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有经营条件无法达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才可依法办理小餐饮登记证。
申请小餐饮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只需要提交制度目录清单。对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小餐饮登记部门能实现网上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
管理办法明确,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小餐饮经营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等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经营。(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