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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宜昌市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这是继武汉、襄阳后湖北省创建成功的第3个国家公交都市。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保证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湖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公交都市创建,创建期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定期督导,先后开展了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等。各地严格落实特殊群体免费乘车、优惠换乘等政策,为乘客带来更多看得见的便捷与实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带动城乡经济发展、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形象。

宜昌市开展公交都市创建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保障能力、服务水平等方面稳步提升。宜昌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8.37%,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12.42标台/万人,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90.77%,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达32.55%。
除按照公交都市创建方案完成各项指标外,宜昌市还制定了《宜昌市快速公交系统管理办法》《宜昌市城市公共交通乘坐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快速公交运营;构建了“1主线+N支线”的“鱼骨式”快速公交(BRT)线网,并按照“一站台一特色”的理念,BRT站点打造“城市会客厅”,先后建设了党建文化、双拥示范等一系列公交主题站台,成为市民网红打卡点。(通讯员潘庆芳蔡少渠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