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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陈娅君 吕绍毅
4月19日,湖北宜昌宜都市公安局通报,该局打掉一个利用虚拟货币平台实施网络传销、洗钱犯罪团伙。
图为宜都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娅君 摄
2020年11月19日,宜都市公安局枝城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企业法人毛某某报警,称被人冒充地方领导诈骗49.5万元。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熟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对对方账户进行止付冻结,及时为毛某某挽回损失。
办案民警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对涉案的虚拟身份、资金流转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在对大量涉案账户筛查时,发现一张银行卡账户户主黄某与同行人员王某的账户多次被外地公安机关止付,二人极有可能是跑分团伙成员。民警将两人纳入案件突破口。
2021年11月24日,专班民警赶赴武汉将黄某、王某抓获归案。经审讯,二人交代了自己受彭某指使,售卖虚拟货币并收受涉案赃款帮助洗钱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敏锐地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电信诈骗案件,于是将案件情况上报。
在宜昌市公安局“一体化”专班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抽丝剥茧,对彭某进行一个多月的侦查,发现彭某控制多个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传销、为跨境赌博团伙洗钱等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30日,工作专班分赴陕西、浙江、湖南、广东等地进行收网,成功抓获以彭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9名,冻结资金1500余万元。
彭某等人交代了至2020年7月以来,与人合谋出资开发虚假区块链金融平台,并聘用人员大肆对平台进行线上线下虚假宣传,通过静态收益、动态收益和节点收益等吸纳会员进行传销等行为,3个多月发展下线会员11级569人。同时,彭某等人还搭建平台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团伙进行洗钱,两个平台涉案资金6700余万。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分工明确,层级架构明晰,彭某等人负责技术、财务、市场推广、开发维护平台、宣传推广等,除招募人员进行洗钱操作外,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还将平台租借给洗钱团伙自行洗钱。该平台设置的代币并无任何市场价值,所谓的投资前景根本是无稽之谈,广大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宜都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彭某等7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8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