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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日前出台发放生产生活补贴、给予企业奖励支持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和在建项目春节不停工不停产和早开工 。
湖北省荆门市日前下发文件, 对企业产值较上年同期(1至2月)有增幅的,按增幅0-10%(含10%)、10-30%(含30%)、30%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文件同时明确,对企业生产人员和项目建设人员,每人发放500元过年红包;对企业未安排宿舍的非荆门籍留岗作业员工,给予每人500元房租补贴。对企业(项目)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补贴。对企业(项目)实际缴纳的生产性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个企业(项目)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万元。对2月6日(正月初六)前返岗的企业(项目)外地务工人员,报销一次返荆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员工实际需求,开展包车接送服务。
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含限上大个体户),按行业和规模分别给予5万-20万元奖励。中心城区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发放消费券,鼓励市民消费。其中,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分别安排3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其他县(市)可参照中心城区标准制定消费券发放政策。
另外,对技术改造生产性设备补助、“专精特新”企业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类奖补资金等惠企政策,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提前组织申报、受理、审核,在春节前兑付到位。
文件明确,此次政策措施的实施对象为荆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021年省、市重点项目以及在岗生产建设人员。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25日至2月6日。(李慧敏、李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