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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光谷新能源大厦。 (梅涛 摄)
湖北自贸试验区将再次成为湖北改革开放的“先行军”。我省近日发布《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努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我省加快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据介绍,这是我省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国家战略,借鉴国内先进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贸港先进经验、创新举措,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最新举措。《措施》围绕大力发展高端产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转型升级、推动金融开放创新、加强科技和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开放型经济新平台、加强产业招商、加强联动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68条措施,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或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发展高端产业方面,湖北自贸区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推广一批在线新经济应用场景,促进互联网+教育、网络游戏、高端航运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打造长江经济带世界级产业集群。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标RCE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邀请国际知名机构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探索实行混合产业用地、创新产业用地等政策优化要素配置,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此外,在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动金融开放创新、加强科技和人才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我省也将推动自贸区改革创新。包括“走出去”企业可用境外资产和采矿权为抵押物获得贷款;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将获得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自贸区外籍人才也可以评职称等。
湖北自贸区2017年4月挂牌以来,已成为我省制度创新的“高产田”,其总体方案170项改革试验任务实施率100%,累计推出199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21项成果在国家层面复制推广,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位居前列。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累计新增企业61609家,为原有企业存量的2.2倍。2020年,湖北自贸区进出口总额1273.3亿元,同比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15.8亿美元,以全省万分之6.5的国土面积,贡献全省同期进出口额的29.7%、实际利用外资的15.3%。 (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