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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路径。出席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陈启超向河南法治报记者表示,我省的城市更新活动还存在以下问题:政策体系和配套机制不完善;对更新地区内特殊群体的保障不足;城市更新资金的困境问题亟待解决;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为依法推进我省城市更新工作,他提出应加强地方立法 依法推进城市更新。
完善全过程管理的配套机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发布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但我省仍缺乏涵盖“省、市、区”三级、包含“法规层面、技术层面、管理审批层面、操作指引层面”的政策体系。建议借鉴、吸纳《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的成功经验,制定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
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法律保护
在完善体制机制、实施城市更新活动过程中,要注重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搭建协商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的参与监督机制和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多方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在城市更新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注重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解决城市更新资金难题
通过加强各类政策保障、建立考核机制等措施,提升国企盘活存量资源、参与城市更新的意愿;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金、社会债券、住房基金、慈善机构、民营企业(私人)投资等,以筹集资金支持老旧小(街)区的更新项目,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减轻财政负担。
强化传承保护留下城市记忆
“老家河南”,根脉永续。我省有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在加强地方立法和制定、完善城市更新的政策体系中,要注重保护和延续城市文脉,加强对历史建筑、风貌街区、革命遗址、工业遗迹的保护利用,坚持“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避免“千城一面”;提倡城市修补改造“微更新”,下深“绣花”功夫,以文化城,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