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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谢谢你让我懂了法,还帮我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我不申诉了,在监狱积极改造,出来后好好过日子。”广西某监狱的会见室里,年近七旬的左某指尖微颤,在息诉罢访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兴安县检察院检察官俸霞(左一)在接访
左某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追缴挪用公款违法所得34万元。判决生效后,左某不服,寄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检察院申诉:“我没获利,法院认定的30多万元违法所得不是事实!”
兴安县检察院控申检察官俸霞全面阅卷后发现,左某对“违法所得”认知有误,片面认为“只有揣进腰包的钱才算获利”,却不知挪用公款的孳息、经营收益均属违法所得。同时,申诉信中“没钱缴罚金”“娃们抬不起头”的表述,让俸霞察觉到,左某的申诉不仅是法律认知问题,更藏着对家庭的愧疚和对晚年生活的绝望。
为了让左某信服,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将地点选在监狱会议室,以缓解左某的紧张情绪。听证会上,俸霞简要介绍原案情况,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并一一展示银行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左某虽认可判决,却仍顾虑重重:“怕给娃添负担,怕出来后没人管”,拒绝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

召开听证会
俸霞深夜复盘时意识到:检察听证虽解决了“认不认判决”,却没解开“能不能放下顾虑”的问题。她决定引入专业力量,会同心理咨询师同赴监狱。“大爷,您出狱后想怎么过晚年?”心理咨询师从养老角度切入。左某情绪低落地说:“我犯了错,娃们可能不认我了。”心理咨询师继续耐心疏导:“您因愧疚不敢联系娃,可他们说不定正盼着您好好改造呢。”俸霞也适时补充道:“经济困难可申请缓缴、减缴罚金,积极改造还能减刑,争取早点和娃团聚。”

心理咨询师为左某进行心理疏导
看着左某眼中重燃的光,俸霞知道其“心墙”已破。2024年4月,左某主动通过监狱管教干警联系到俸霞,表示愿意息诉罢访:“以前觉得天塌了,现在知道好好改造还有出路。”
“心理疏导是法治化化解信访矛盾的‘暖心补位’。去年以来,我院先后开展心理疏导41次,如今已常态化运用‘检察信访+心理疏导’模式,”俸霞说,“法治化化解矛盾不是‘冷冰冰’的法律适用,而是‘热乎乎’的为民服务。用法律定分止争,用心理温度抚平褶皱,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控申检察工作的意义所在。”
来源丨检察日报、广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