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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创新出台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等系列政策,在基层县(市、区)探索开展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工作,打通自然资源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激活基层创新实践动能和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是关键一环。2023年12月以来,广西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等文件,形成自治区层面统筹自然资源要素支持乡村振兴的“1+3+N”政策体系,为创新用地政策基层实践奠定基础。
同时,该厅组建专项工作指导小组,下沉县乡开展“一对一”政策培训和服务指导,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2024年6月以来,随着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工作在12个县(区)探索开展,广西涌现出三江、田东、覃塘、苍梧等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县,在村庄规划、规划许可、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入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学可鉴的典型经验。
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结合侗族村寨保护开发和少数民族乡村治理等特色,打造基于总量管控、弹性管理、“通则式”管控规则的乡村规划实施体系,并探索简易实用的村庄规划编制路径。2024年,该县完成29个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节约编制经费290万元,实现了以村庄规划统筹布局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空间的目的。
富有民族建筑特色的林溪镇高友村。黄尚宁摄
位于右江河谷的百色市田东县优化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在村庄规划中明确宅基地、产业用地、村庄特色风貌、生态保护等规划管控要求,实现“规划即许可”。实行项目审批“管家制”,推行“规划许可预审查”制度,制定县级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位于桂东南的贵港市覃塘区创新“套叠法”,筛查出可用于种养殖的设施农业项目“合规地”1553.33公顷,2023年以来累计使用设施农用地460.64公顷,使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比例降至6%左右,项目选址最快可缩短至1天内完成。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时,探索将地上农业设施等信息在附记栏中备注,一并将其作为抵押物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4宗,帮助企业通过产权抵押等形式获得金融贷款2000万元、抵押额40万元,推动了设施农业良性发展。
六堡茶制作技艺传承人祝雪兰向茶客介绍采茶流程。苍梧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梧州市苍梧县是六堡茶原产地。该县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实施办法,以支持六堡茶产业为重点,创新打造“村小组+企业”的集体建设用地入股合作模式,建立“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多元收益分配机制,在有效解决企业供地、融资难题的同时,确保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风险可控。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 通讯员 靳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