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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广西法治化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以及企业关切,通过优化便捷高效的政法服务,提升文明规范的执法水平,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助力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这《意见》。《意见》从5个部分,制定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19条具体措施,明确各级政法机关通过加强协同联动、整合涉企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监管,有效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意见》指出,全区政法机关要实现治安、交管、出入境、户口迁移、申领身份证、无犯罪记录等事项“一窗通办”“跨省通办”,逐步实现出入境助企服务 “一件事”集成服务;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办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要建立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制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定期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高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能力;要建立完善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建立与律师协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出台法官、检察院与律师接触交往负面清单,定期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执法检查。
《意见》要求,要依法依规涉企案件办理,严格规范立案工作,健全完善立案工作机制,实行统一接报案、统一审核,统一分流,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要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定和管理工作,防止执法简单“一刀切”;要减少法律适用分歧,对行业产业发展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涉企民商事案件,参照“四类案件”进行识别、监管;要兑现胜诉权益保障,坚持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结合,推广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第三方监管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意见》强调,全区政法机关主要领导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立足工作职责细化措施,以新思路破解新难题;要建立完善精准科学考评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估,通过调研督察、明察暗访等找准症结,坚决纠正担当作为不够、工作流于形式、不依法履职尽责和重形式轻时效等问题。
(通讯员 尤乾霖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