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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记者从广西科技创新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科技体制改革目标任务,持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现行有关涉及科技创新专门的法律法规,由国家颁布的有6部法律,包括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8部,包括科技创新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技术市场管理条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专利条例、著作权管理条例。
今后几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将每年至少安排一项有关科技创新方面的专项监督工作,或者是开展执法检查,或者是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科技创新的专项工作报告,或者是办理和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或者是开展专题调研。通过以上这四种方式,持续聚焦广西科技创新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要跟踪新颁布的广西科技创新条例,开展监督调研、检查其实施情况,从而推动科技创新各项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未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通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广西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从而推动科技创新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中发挥更大作用。
(通讯员 覃方平 光明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