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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茂名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走过了茂名治污史上不平凡的十年。这十年,茂名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这十年,茂名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全局性变化,“滨海绿”和“茂名蓝”交相辉映,呈现出一幅美丽宜居的景象。
2021年,茂名在经济总量继续位居粤东西北地区首位、全省第7位的同时,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均取得新突破,实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
位于茂南区的小东江,是茂名的母亲河,孕育着茂名的水土、人文与茂名建市后的繁华璀璨。然而在石油工业快速发展时期,这条母亲河曾饱受石油工业污染,由于江面漂满油污被称为“火水河”,后又遭受养殖污水、生活污水污染。
如何让负重前行的“母亲河”重现漫江碧透?2021年1-4月,针对小东江石碧断面出现阶段性返劣的情况,茂名迅速组织发起“大兵团”治水行动,重点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截至2022年9月,茂名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1座,处理能力达到66.28万吨/日,建成城镇污水管网约1785公里,实现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农村生活污水一直是困扰美丽乡村建设的顽疾。茂名开展“深调研”,摸清村庄位置、人口规模、地形地貌、排水特点等底数,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农村集中供水、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一体谋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截至2022年9月底,全市7899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38.01%。茂名成为全省四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市之一。
2022年1-9月,茂名12个国考断面均阶段性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0.9%,达到考核要求,其中石碧断面水质已改善至IV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022年春夏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茂名“母亲河”重新焕发勃勃生机,为茂名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土壤安全事关“脚下环境”和“餐桌”安全。茂名始终坚守着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底线,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排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较好地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措施到位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93%,超额完成省定任务。
同时,茂名以超常规的力度推进固废危废处置设施建设。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和茂南、化州、信宜、电白、高州5个县级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建设力度居于全省前列。“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危废处置能力为22.7万吨/年,增幅达256%,基本满足全市处置需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茂名坚持一手治沉疴顽疾,一手抓长效保障,持续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
茂名先后出台了《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的法治大网越织越密;建立河长制、林长制,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坏责任追究办法,以刚性制度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市逐渐形成政府、企业、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格局。
同时,茂名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大规模专项执法行动,一场场环保风暴动真碰硬,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数据显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56宗,“回头看”361宗,省级环保督察415宗交办案件均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313宗交办案件,已办结299宗,阶段性办结14宗。
如今,茂名市小东江重焕活力,废矿地蝶变为露天矿生态公园,森林覆盖率达到55.7%。我市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赛道上发力奔跑,在许多方面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优等生”。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闻得到花香、听得到鸟叫、记得住乡愁,茂名人对优质生态产品和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正在通过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一步步变成现实。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雷爱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