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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金 鹏 通讯员 郭书翰) 10月15日,三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清流县、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前往红12军驻地旧址、北上抗日先遣队遗址等红色革命文物遗址进行回访监督,实地查看辖区内红军标语日常管护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法治护航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
三明是中央苏区核心区、中央红军长征的出发地之一,辖区内的红军标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红军标语保护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共办理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推动红色文物保护落到实处,守护好革命先辈留下的红色遗产。
开展专项调研,填补监管盲区。针对红军标语点多面广的特点,全市检察机关摒弃传统巡查方式,主动对接文物保护部门组建联合调研组,循着红军足迹进行拉网式排查,将全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全部纳入专项监督范围,统筹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的“红色+”文章。通过这种“职能部门提供历史坐标+检察机关现场勘验”的模式,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挖掘出多条红军标语保护不力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负有文物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及时采取专业保护措施,推动消除文物安全风险隐患56处,提升红军标语遗存保护的整体水平。深化府检联动,汇聚保护合力。为破解红军标语保护工作协同不畅的问题,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我市红军标语遗存原址保护专题会议工作要求,与相关行政部门深度对接研讨,建立常态化联络和信息共享制度,互通文物行政执法、涉文物刑事犯罪、文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关键信息,实现线索双向移送、资源互通共享。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依托联席会议、磋商会谈、专业咨询研判等多元模式,常态化开展联动履职、联合整治,对已经办结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20次,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行政执法专业优势,推动红军标语保护从“个案整改”向“常态治理”转变,构建协同共治的文物保护工作新格局。
聚焦精准宣传,厚植保护共识。全市检察机关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保护志愿者、学生代表等齐聚一堂,详细了解发现线索、启动公益诉讼、推动整改的红军标语司法保护全过程,广泛凝聚保护历史文物、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同时,通过讲述办案故事、观看法治情景剧、发放宣传手册、开设公益诉讼讲堂等方式,开展红色革命文化保护法治宣传30场,把散落在全市各地的旧址老厝变成“红色讲堂”,有效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让红色印记永不褪色、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