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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茶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知识产权护航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福建武夷山举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4月26日,2026年知识产权护航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福建省武夷山市举行。会议围绕金骏眉商标案例,系统探讨了原产地品牌保护与产业可持续发展路径。
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由“金骏眉”商标引发的商标异议复审案做出判决,最终认定“金骏眉”是一种红茶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当年,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13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为国内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借鉴。
座谈会上,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秘书长翁昆指出,金骏眉通用名称化在客观上扩大了品类知名度,但也导致市场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他建议行业加快标准化建设,将金骏眉工艺与品质特征上升为可执行的技术规范。
座谈会围绕金骏眉知识产权案例,层层深入探讨了产业保护与发展之路。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秘书长张贵明指出,保护原产地不是封闭排他,而是立标杆、定标准、强规范;推动全国化发展不是无序混战,而是树品牌、分层次、共提升。他呼吁建立“原产地保护+通用名称规范+全行业自律”协同机制。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邓宏光指出,金骏眉通用名称化后,出现劣币驱逐良币、产品真假混杂、市场认可度走低的问题。他建议,将质量标准可操作化、简单易懂,让消费者从终端产品中轻松识别真假;协会要及时出具鉴定意见,多方合力,重新擦亮金骏眉品牌,共建知识产权与诚信经营的市场生态。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邱敏提出,要严把源头、严控标志、严厉打击、严守诚信,推动茶产业在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道路上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