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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水利局、市河长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推动福州市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榕水利规〔2025〕2号),旨在建立健全本市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到203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系统完善的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基本形成覆盖调查监测、价值核算、经营开发和保护补偿的闭环管理系统,推动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初步成形,创新形成一批具有福州特色、可复制推广的价值实现样板,构建生态价值转化与水利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的新格局。
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部署了七大主要任务:开展河湖生态产品“一张图”调查;建立科学的价值核算评估体系;打造“有福之州·幸福河湖”公用品牌;规范推进价值实现路径,包括制定配置方案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探索河湖空间“生态修复—资源整合—产业融合”适度利用模式;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与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信用体系。
《方案》强调,将在政府主导下,协同企业与社会力量,坚持市场化运作,由市河长办牵头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县(市)区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加强政策衔接与联动,鼓励试点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的“福州样板”,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福州市在推动河湖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资金转化,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方向迈出系统性、制度化的重要一步。(宋婧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