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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金枝
12月26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保障节日市场供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8项措施,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保障节日市场供应,聚焦“全闽乐购、欢乐跨年”主题,开展“十百千万”新春送福促消费系列活动,创新多元消费场景,激发假期消费潜力。紧盯节日消费重点领域,加大对餐饮住宿、年货商品、景区门票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突出群众性、参与性和节庆特色,组织实施新年戏曲晚会、新年交响音乐会等文化文艺活动,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持续推进“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艺术点亮乡村”等文艺惠民活动。统筹做好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电影公益放映、电影促消费活动,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因地制宜做好节日文旅市场供给,精心策划推出高品质文旅产品。开展“周末戏相逢”公益演出、非遗展示展演等,用好“清新福建”文旅惠民卡,全方位、多层次激活都市游、乡村游、县域游。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沉浸式夜游、主题光影秀、夜间集市等,打造一批富有浓浓年味的文旅消费场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营造优质旅游市场环境。
《通知》明确,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加强务工流、学生流、旅游流等重点客流出行保障。优化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险情事故等突发情况。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针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文保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重点增强高空消防能力,对景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实施全链条检测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