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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金枝
12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福建省台办二级巡视员徐晓菲在会上受权发布福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第五批政策措施,包括推进对台商贸文旅交流合作等3个方面12条。
这些措施包括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对在台湾开设沙县小吃门店的台湾同胞,由台湾沙县小吃品牌管理公司统一提供服务,并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助。同时,三明市每年提供200个名额,免费为台湾青年提供涵盖沙县小吃技艺、中式烹饪师、中式面点师、茶艺师、短视频制作、无人机操作等14类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平民宿改造升级。支持台湾旅游业者与南平民宿业者共同打造“武夷茗宿”品牌,对台湾业者参与经营并进行改造升级的民宿,按照装修合同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民宿补贴金额不超过6万元。
提供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旅客往来“退票险”服务。旅客可通过“i海台”平台购买退票损失保险,每份保险费5元,发生保险约定原因导致退票后,全额赔付船票退票手续费,减少旅客因退票产生的经济损失。
支持台湾艺人来榕文艺演出。对经审批后在福州市城市商圈、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举办的台湾艺人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艺团队中台湾艺人数达5人以上,且表演曲目时长占演出总时长超70%),按照台湾艺人演出合同金额的40%给予奖励,单次审批演出时间段内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