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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 谢开飞 通讯员 庄佳丽
发布场景需求和应用清单、搭建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子基金……记者从福建省三明市科技局获悉,三明市委科技委近日印发《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创产品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解决成果需求对接不精准、转化效率不高、动力不强等问题,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有效路径,出台务实举措,构建以实效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将三明市打造成为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
据介绍,在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进创新场景应用、服务企业技术需求、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等措施,明确发布场景需求和应用清单、争取国家部委及协会来三明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企业承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等具体举措。
在构建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培育引进共性技术平台、支持中试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培育引进服务机构等措施,支持相关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对经省级认定的平台、中心给予经费补助。
同时,《若干措施》在支持科创产品推广应用方面,支持合作创新采购模式,由采购人提出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费用和研发期限,邀请有研发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创新主体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鼓励采取订购、首购等方式,在涉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领域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科创产品推广应用措施。
此外,《若干措施》在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实施精准立项支持、加强产业基金支持等措施,配套科技项目立项、联合资助等具体举措。同时明确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创产品推广应用的尽职免责适用对象和情形,提供先行先试容错空间,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