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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发全国集装箱式锂电池海运合同范本
为全球新能源产业链“出海”装上“安全引擎”
数据
上半年,福建省锂电池出口额635.68亿元,排名全国第一;厦门港锂电池出口量首次突破2万标箱,占福建省出口总数的96%。
本报讯 (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高菲张予睿)昨日上午,《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以下称《厦门锂电运输合同》)在厦门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正式亮相。这是全国首个聚焦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运输的专项合同范本,填补了锂电池储能系统海运出口缺乏统一规范合同文本的空白。
此前,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在海运出口过程中,因货品价值高、能量密度大,存在热失控风险,运输中常面临承托双方责任划分难、纠纷解决机制缺失等问题。为此,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三家单位协同法务机构、生产企业、地方院校等多方力量,聚焦行业“出海”过程中各方责任不清的痛点,经过反复研讨,共同制定《厦门锂电运输合同》范本,进一步明确锂电海上运输链条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为缔约当事人提供有效指引,降低磋商成本。
合同范本还明确建立产品技术、应急处置、定损检验、保险理赔、纠纷仲裁等多重保障机制,有效降低运输环节法律与操作风险,为产业链“出海”织密安全、规范、高效运转的“保护网”。
后续,《厦门锂电运输合同》将通过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船东协会在行业内推广、运用,通过产业端、运输端协同联动,结合实践进一步完善条款内容,共同构建职责清晰、多方协同、安全便捷的锂电海上运输链条。
据了解,厦门港自2022年7月率先开展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批量混载海运出口试点以来,已在该领域积累多项“全国第一”——2024年初联合印发全国首份海运指南,2025年初推动全国首部锂电池海运安全行业标准在厦发布。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协同各相关单位,对接国际高标准深耕细作,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厦门港锂电池货物出口的竞争力,提升厦门在海运链条中的规则话语权。厦门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事部门正努力构建政企协同、源头治理的新模式,加快行业主体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理念转变,推动产业运输全链条“人人有责”“环环尽责”,聚力将厦门港升级为各类货物高效流通的“枢纽港”。厦门港口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将以范本发布为契机,持续完善厦门港锂电池产品运输的规则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让厦门港成为全球新能源产品运输的安全港、效率港、服务港,为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建设交通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锂电池出口额635.68亿元,排名全国第一;厦门港锂电池出口量首次突破2万标箱,占福建省出口总数的96%。自2022年起,从厦门港运输出口的集装箱式锂电池总产值约9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