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为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福建省人社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落实行动、人社局长拓岗行动、返乡入村就业行动、创业创新扶持行动、实名就业服务行动、青年就业见习行动、就业技能提升行动、就业红娘帮扶行动、信息对接促进行动、就业权益保护行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人社局局长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走进园区、走进企业,千方百计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设立本地城乡基层服务项目,吸纳更多毕业生返乡入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
建设一批创业导师工作站,为毕业生提供咨询辅导、成果转化、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对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向创业毕业生提供。畅通线下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小程序”等线上登记渠道,把在本地登记和省级人社部门分解下发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做到不漏一人。
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制度,主动提供至少1次免费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1次就业见习机会,帮助有意愿的毕业生及早就业。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就业“红娘”一对一结对帮扶,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要通过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或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记者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