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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健全完善课后服务体系。
根据安排,今秋福建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需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服务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优化,学生需求基本满足,家长负担有效减轻;到2022年底,课后服务将实现全面高质量开展,服务形式和内容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家长负担显著减轻,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据悉,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需要。
福建省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原则,将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课时。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
对于家长们最关心的课后服务内容。据介绍,课后服务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同时,还可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若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教育部门可组织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为保障课后服务有效开展,各地还将采取财政补贴、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省里相关部门正在根据国家部署研究制订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待政策明确后可按规定适当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课后服务原则上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并给予补助。福建省将健全课后服务待遇保障机制。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课时补助;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折算成教学工作量等,具体办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记者 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