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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在福建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
将成为法定义务
该地方性法规实施首日
福建厦门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全国首个
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
专项立法
《规定》全文仅四条300多字
对公众关心的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
问:哪些人需要戴口罩?
答:《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问:哪些人可以监督?
答:《规定》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问:怎么处罚?
答:《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被通知整改后
仍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
福建省开出首张罚单
2月1日上午,厦门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内加州广场和牛庄一带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中,发现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已经都能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都能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但仍有部分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规范佩戴口罩或者甚至不佩戴口罩。
▲执法现场
执法人员当场对9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这9家餐饮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仍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立即用执法纪录仪把证据进行固定留存,并当场用简易处罚程序,对该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新规实施以来福建省开出的首张罚单。
▲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月2日,福州市也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行为开罚,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根据《规定》要求,对台江区万象城某餐饮经营主体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处以五十元罚款。
“戴口罩”入法
提升餐饮服务卫生水平
唤醒公众对于公共卫生的重视
新规还明确
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
可以要求其改正
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拒不整改的商家
会受到相应处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福建省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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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