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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工作情况。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重庆正从法规清理、配套制度、执法规范、学习培训等方面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接得住、接得稳、接得顺。
新闻发布会现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法规文件清理方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牵头起草的5部地方性法规、3部政府规章完成清理,同步清理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19件、保留36件、修订9件。各区县协同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同步提速。重庆正加快推进《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定》创制性立法,制定《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定》等“小切口”立法,补齐细分领域治理短板。
执法层面,已全面梳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事项清单等现行制度文件,按废止、修订、保留分类清理。将光污染治理、“未批先建”处罚额度调整等条款纳入裁量因子库,确保新规均有配套裁量标准。同时,推动川渝执法尺度协同对齐,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等四张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新法把按日连续处罚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污染类型,覆盖面更广、违法成本更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吕俊强表示,全市将大力推广非现场执法,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快智慧执法转型;对诚信守法企业尽量少上门、不打扰,对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全面铺开。针对公职人员,区分法治分管干部、机关业务骨干、一线执法应急人员等设置对应课程,把生态环境法典纳入各类常态化业务培训;面向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常态化推进“送法入企”宣讲;联合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组建省级宣讲团,上线“渝小环讲法典”专栏,结合日常事例解读实用条款。今年全国生态日期间,还将推出8集微短剧、3集广播剧。
据介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扩大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按程序抓紧推进配套制度制修订,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在重庆落地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美丽重庆建设迈上新台阶。(肖依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