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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重庆市军事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施行。重庆成为继湖南、山西、四川、江西、福建之后,全国第六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新修订后,出台军事设施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省市。
山城特殊考题:军事设施“上山入地”
山峦起伏、江河纵横,重庆的地形地貌在全国各大城市中独树一帜。而军事设施的分布格局,与这座城市的地形特征高度重叠:高山之上有通信设施,长江嘉陵江边有军用码头,山体隧道里穿行着国防光缆和输油管道。可以说,重庆军事设施的布局堪称“上山入地”。而这种分布特征却给保护工作带来了部分现实难题。
地下,军用管线和输油管道在丘陵河谷间蜿蜒,与居民点、施工工地犬牙交错。2024年,重庆某企业连续两次违法施工,导致国防光缆被挖断,严重损害了国防利益。
江上,军用码头等水上设施长期面临边界模糊的困境。重庆某水上军事设施由于周边未划定管理范围、未设置警示标志,过往船只不仅存在冲撞风险,甚至有人趁机抵近非法摄录军事设施和军事活动。缺乏物理标识和法制约束,使这些临水设施存在保护盲区。
空中,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的安全问题也尤为突出。存在周边群众饲养、放飞信鸽和民用建筑超出净空保护高度标准等问题,严重危及军机飞行安全。
健全管理体制,压实保护责任
条例首先在管理体制上破题。明确市、区县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建立军地协调机制;军事设施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军事机关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村(居)两委协助。市、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国防动员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发改、经信、公安、规划、住建、交通、水利、国安、海事、民航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保护工作。核心逻辑为:军事机关按规定提出保护需求,政府会同军方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落实。
军队提需求、国动委协调、政府抓落实。这一制度设计正从根源上破解权责模糊、协同不畅的困局。
同时,条例还将军事设施的保护关口大幅前移。条例规定,军事设施保护区域划定成果或者调整结果应当按照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这意味着军事设施的保护要求与城市发展规划实现了“一张图”管理。此外,条例建立了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征求军事机关意见制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五类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这意味着,军事设施保护要求从规划和立项阶段就被纳入考量,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针对重庆特点 分类精准设规
针对线状军事设施保护难度大的特点,条例明确赋予军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权,施工单位须配合监督。提前征得同意、接受现场监督成为法定义务。
在保护标志管理方面,条例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相关标志牌、安全警戒标志、界线标志、路由标石等警示标志或者障碍物。
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方面,条例列出九类禁止行为,其中就包含了建设超高建(构)筑物、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同时明确军地共同开展军用机场净空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军事设施是国防能力的物质基础。保护军事设施,既要靠军地双方协同发力,也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与配合。条例施行后,请广大市民主动了解条例规定,并在规划建房、放飞无人机、从事施工活动时,留意是否涉及军事设施保护区域,协助军地双方协同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机制。(庞佳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