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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进重庆市巴蜀小学教育集团家长会现场,以《让爱浇灌生命,用法守“未”人生》为主题,针对小学一年级低龄儿童的成长特点,开展“家长课堂”普法活动,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活动现场。重庆市巴蜀小学教育集团供图
活动现场,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多个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围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三大义务”——抚养、教育、保护,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她表示,抚养不仅是物质保障,更需情感陪伴,尤其对于刚入学的孩子,家长的日常陪伴是法定责任,缺位即可能构成监护失职;教育不仅是学业监督,更要关注规则意识和品格培养,例如应科学建立物权观念,还要筑牢安全屏障,防范网络与现实中的风险。
法官分享了一起令人警醒的校园伤害案件:两名小学生课间玩耍时,一名孩子不慎将另一名同学推倒致骨折,医疗费仅需一两千元。但涉事家长认为“孩子间玩耍难免磕碰”,拒绝承担责任且不予理会。最终受害方家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余万元。“小摩擦如果不及时理性处理,不仅会激化矛盾,还可能让孩子从小缺乏责任意识,家长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官提醒道。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关乎社会发展的‘国事’。”法官在互动环节中耐心解答家长提问,鼓励大家树立科学教育观——不缺位的陪伴、不粗暴的管教、不焦虑的判断、不纵容的引导,将法治意识融入日常陪伴。(肖依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