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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下午,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暨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举行。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共同为宣讲团授牌。
活动现场。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表决通过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法治新阶段,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在表决通过的重要节点成立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是高校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大局、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建设,由教师、在读学生及校友共同组成,其中有20位专职教师、80名学生,此前历经两次蜕变:2020年成立“长江保护法宣讲团”,2021年升级为“蓝光”生态文明宣讲团,而今再度升华,持续深耕生态文明理念传播与实践。宣讲团还设立由理论专家与实务部门共同组成的顾问委员会,为宣讲团提供专业指导与咨询。
授牌仪式上,宣讲团团长与副团长上台接牌,领导嘉宾为宣讲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春华表示:“期待与宣讲团一同当好‘普法先锋’,让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当好‘研究尖兵’,让法治成果赋能实践;当好‘共治卫士’,让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等单位发来工作联系函,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与西南政法大学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法典宣传阐释。西南政法大学将以此次宣讲团成立为契机,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法典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让“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的理念深入人心。(戴立坤 向思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