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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在重庆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据悉,《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全国首部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省级政府规章,将于9月20日正式施行。
据悉,《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难题,有力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从“随意查”到“规范查”,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具体来讲,在破解“检查扰企”的难题方面,针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办法》规定,鼓励采取“综合查一次”、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如餐饮企业检查可整合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开展一次性集中检查;针对检查不规范、标准不明确问题,《办法》在国家部委制定行政检查标准的基础上,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细化本行业领域的行政检查标准,不同领域如存在行政检查标准冲突可协商或提请协调;针对随意检查、任性检查问题,《办法》要求日常检查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数量,未经审批不得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行动。
在重塑检查体系上,《办法》聚焦“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严禁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任何组织和个人实施检查;涉企检查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已编制608项事项清单及3120项细化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对清单外检查有权拒绝;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检查方式,能通过书面核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完成的,原则上不入企。
此外,《办法》还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将成熟定型的改革举措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如规范“信用+执法”综合场景,要求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必须按照社会信用等级分级分类实施等。(肖依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