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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术语》地方标准 陆上贸易规则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日前,重庆市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第八十九号)正式批准《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术语》(DB50/T 1873—2025)发布,该标准于9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市在陆海新通道建设陆上贸易规则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跨境公路贸易发展提供了科学、规范的规则指引。
据了解,《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术语》地方标准紧密对标国际商会Incoterms ,创新性地提出了覆盖陆海新通道跨境贸易运输全过程的5组21个附加贸易术语(TAOBH系列)。该标准明确界定了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国际贸易的基础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陆海新通道国际贸易合同中跨境公路运输相关条款应用、信息化建设与国际合作,将有效解决当前跨境公路贸易领域的诸多痛点问题。
在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实践中,贸易术语使用不当、合同运输条款复杂、货物交接责任风险模糊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从业者。目前,部分企业在跨境公路贸易合同中仍沿用CIF、CFR、FOB等仅适用于水路运输的贸易术语,一旦发生贸易纠纷,这些术语对应的规则基本无效,企业将面临极大的物财两空法律风险。而随着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需求的高速增长,复杂的贸易合同运输条款起草工作也让企业倍感苦恼,货物交接过程中责任风险界定不清的问题更是影响贸易效率与安全。
此次发布的TAOBH系列术语,为破解这些行业痛点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该系列术语可作为附加术语,与EXW、FCA、CPT、CIP、DPU、DAP、DDP这7个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国际贸易术语搭配使用,全流程覆盖跨境公路贸易相关的责任与风险点,让跨境公路贸易合同更简单、完善、放心。其中,H组(货物交接类)术语更是给出了跨境公路贸易货物交接的详细技术规范,包括货物交接时对车辆、货物的安全措施要求,以及证明车辆、货物处于安全状态的取证留证技术规则,助力跨境公路贸易货物交接更安全、规范、高效。
TAOBH系列术语具体涵盖五大类别,分别从运输方式、运作线路、运作模式、交货地点、货物交接五个维度,为跨境公路贸易提供全面指引:
——T组(运输方式类):定义了5种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运输工具对应的术语,包括集装箱拖挂运输(TBC)、仓栅式货车运输(TBF)、厢式冷藏车运输(TBR)、普通车辆运输(TBO)、其他车辆运输(TBS),明确不同运输工具的术语规范。
——A组(运作线路类):确定了3种跨境公路运输线路的对应术语,即邻国协定线路(ARN)、区域协定线路(ARR)、行业常规线路(ART),为运输线路选择提供清晰术语参考。
——O组(运作模式类):规范了6种跨境公路运输模式的术语,包含一车到底(OTD)、一箱到底(OCT)、一拼到底(OCM)、一挂到底(OTT)、滚装到底(OCR)、接驳过货(OCU),让运输模式表述更精准统一。
——B组(交货地点类):界定了3个跨境公路贸易货物交接地点的对应术语,分别是边境国内货场(BDY)、边境邻国货场(BNY)、边境保税区内(BBY),明确货物交接地点的术语定义。
——H组(货物交接类):明确了4种跨境公路贸易货物交接方式的术语,有车货静态交接(HAS)、卸妥静态交接(HUS)、铅封完好交接(HSI)、完整包装交接(HPI),为货物交接环节提供规范术语依据。
业内人士表示,《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术语》地方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降本增效,有效规避陆上贸易风险,减少陆上贸易纠纷,对提升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贸易的规范化、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推动陆海新通道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注入新动力。
(曹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