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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鼓励高排放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更新。2025年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可申请淘汰更新补贴。
据了解,《方案》实施区域以重庆市中心城区为重点,覆盖全市范围;涵盖非营运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补贴鼓励措施、依法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严格落实老旧车辆强制报废规定、严格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和二手车出口管理、依法加强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等五项具体工作措施。
《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重庆市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到2027年底,重庆市中心城区基本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配套出台了《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提出,补贴资金按照“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原则管理,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以及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的不同,补贴额度也不同。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形:提前淘汰中心城区国四、国三排放标准轻型柴油货车可申请淘汰补贴,每辆车最高补贴1.5万元。提前淘汰国四、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非营运柴油货车可申请淘汰补贴,其中,中型每辆最高补贴2.5万元,重型每辆最高补贴4.5万元;若淘汰后购置新能源汽车,还能申请更新补贴,中型每辆补贴4.5万元,重型每辆最高补贴9.5万元。提前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叉车、挖掘机、装载机,可申请淘汰补贴,每辆最高分别补贴3.5万元、5.7万元、1.7万元;淘汰后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装载机的,每辆最高分别补贴4.2万元、23万元、11.3万元。
据悉,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国三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谭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