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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开启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治理法治化的新篇章。
在《办法》落地前夕,重庆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通信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开展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技术滥用风险,为人民群众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
八类场所七类问题纳入重点整治
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网信办在网络巡查时发现网友留言线索:某售楼处未经本人同意采集人脸信息。大渡口区网信办随即联合建委、公安、市场监管、检察院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人脸)信息行为进行联合调查。
经查,该公司在售楼处私自安装人像采集设备,在未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采集人脸信息,并未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情况下,累计收集、存储客户信息1.2万余条,含人脸信息5000余条。大渡口区网信办依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重庆开出的首张“人脸罚单”。
“4月以来,我们针对人脸识别过度采集、强制收集、诱导索取、违规使用等问题,启动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治理。”重庆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依法依规严惩侵害公民人脸信息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管理,推动企业机构主动履行保护义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此次行动为期三个月,重点整治全市范围内运动、经营、文旅、教培、居住等八类采集使用人脸信息的重点场所;重点整治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用户身份验证方式、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未设置提示标识等七类重点问题。
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治理初见成效
渝北区开展高校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检查;江北区开展社区物业领域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整治;沙坪坝区开展校园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治理……近期,重庆各区县相继实施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排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重点场景,强化企业机构合规指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行动分为排查摸底、检查检测、指导整改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目前已初见成效。”重庆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启动以来,重庆市委网信办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联动,形成“一盘棋联动”“一体化整治”工作格局,已累计针对高校、物业、汽车、运动健身、金融五大领域60余个人脸识别技术使用场景、15家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现场检查,累计发现问题100余个,包括未定期开展个人信息影响评估、未履行告知义务、存储和传输环节技术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重庆市委网信办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集中约谈、集中普法等形式对违法违规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行政指导,向相关企业机构发放书面整改函,并对重点场景开展“回头看”查验,对于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实施严肃惩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张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