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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重庆市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这一专项工作。
报告显示,重庆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规范性文件“一网备案”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合规率提升至98.55%,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两个集中公开”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认可。
坚持“有件必备”,推动备案审查全覆盖。市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搭建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2023年以来,市政府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32件,报备及时率96.51%。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将市教委等6个市政府部门、沙坪坝区等29个区县纳入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范围,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同步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备案工作机制,推动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互联贯通。
坚持“有备必审”,严格履行审查工作职责。加强发文前置审查,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双重合法性审查”等机制,严格事后备案审查,建立“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协助审查—复核意见”审查流程,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审查。共计审查市政府文件235件,提出意见建议58条,经审查予以提醒47件、纠正25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68件。
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提升文件制发质量。建立发文主体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梳理更新发布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808个。组织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涉及行政复议等领域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3次,集中“拉网式”排查不符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现行规定,推动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17部、规范性文件453件。
强化数字化赋能,着力提升备案管理质效。建成重庆市政策文件库,汇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135部,市、区县、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7910件,实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两个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
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协同,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探索基层合法性审查制度改革,建立智能辅助审查和专家协助审查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文/记者 王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