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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环资委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决定》出台以来贯彻落实情况良好,并明确了涉及立法、监督等方面的31项具体工作任务清单。
今年3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上述决定。《决定》实施后,市人大环资委对涉及到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具体项目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进行细化分解,切实将立法成果转化为推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指导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决定》涉及到的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监督项目推进。
报告提供的任务清单显示:为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修订《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等16件立法项目,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等8个监督项目,办好代表议案、重点督办建议等3件代表工作,以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方面的4项具体任务。
目前,相关立法项目稳步推进。如,在推动《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立法工作中,市人大环资委与重庆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开展联合调研,就涉及的“数字管线”“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定价”“管线信息管理职责分工”等问题开展系统研究论证,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在监督工作方面,《决定》规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形式开展监督,并聚焦城市治理最现实、最紧迫、最急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明确了重点监督工作,涉及营商环境、基层治理、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等。目前,相关重点监督项目正有序推进。
在代表工作方面,《决定》明确要丰富代表活动、强化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办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14件,办理代表建议4件,重点督办建议27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巴渝实践站点等征求法规意见建议10余件次。
(文/记者 王亚同 何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