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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正式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简称《工作规定》)。《工作规定》简化环评编制内容,让产业园区报告篇幅平均减少超50%,编制时间缩短超65%,工作成本降低超40%,有效减轻了产业园区负担,保障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与项目落地。
左为产业园区环评“瘦身”前,右为“瘦身”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据介绍,《工作规定》适用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
在重新开展环评方面,《工作规定》从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布局5个方面,梳理出11种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形,包括产业园区四至范围调整导致面积变化、组团或区块重新选址、规划超过适用期限、用地规划新增10%及以上、新增产业涉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增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等。
在补充开展环评方面,《工作规定》从规模和布局方面,确定了4种需编制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形,包括园区工业用地面积增加10%以下、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致使周边新增环境敏感区等。
同时,在环评文件的编制与审查环节,《工作规定》也给出了明确指引。重新环评,需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环评,则参照《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要求》编制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需补充环评的产业园区,《工作规定》简化了环评编制内容。在环评审查流程上,重庆建立“双审合一”审查机制,由原审查部门组织专家和部门代表联合审查,确保标准统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郑强表示,新规不仅为各类调整情形提供精准操作指南,更通过差异化管理实现环评文件“瘦身”,真正实现“生态底线守得住、产业发展跑得快”的双赢目标。(谭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