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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州海关关员对进口的食用药食同源商品进行现场监管。重庆海关供图
3月12日,1000盒来自伊朗的藏红花经重庆海关所属渝州海关快速验放,顺利通关。这是自《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印发以来,重庆企业进口的首批食用药食同源商品,也是内陆地区首次落地该项改革试点举措。
药食同源商品,是指兼具食用与药用双重属性的商品,主要包含丁香、小茴香、黄芪等中药材。以往这些商品只能以中药材名义进口,需要先向药监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申请主体必须为药品企业。此次改革试点方案落地后,试点企业只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明确企业进口的中药材为食用,并且符合海关关于进口食品的准入要求,即可顺利通关。
首批货物的顺利通关,增强了企业扩大进口相关产品的信心。“据测算,在试点政策的支持下,预计每年可以节省成本超30万元。”进口该批藏红花的重庆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该企业正在对接海外优质资源,计划扩大小茴香、肉豆蔻等辛香料进口。
便利化不等于放松监管。渝州海关副关长韩向成介绍,海关与重庆市商务委、药监局等部门联合构建了“备案+证明+追溯”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进口药食同源商品符合进口食品安全标准。
重庆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海关将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探索更多基层首创性改革举措,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全力促进外贸稳量提质。(肖依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