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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涵盖超标排放污染物、违法倾倒固体废物、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类型,在跨省协作办案、规范简易评估、多元化赔偿、损害替代修复、赔偿义务人扩展、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
据悉,重庆自2020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来,已累计选树培育典型案例30件,为重庆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
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第三批)
东营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车辆柴油泄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重庆某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平台反排液泄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中石化某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技术服务公司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重庆某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非法侵占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四川省遂宁市某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重庆某发动机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贺某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熊某盗窃汽车三元催化器污染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中铁隧道集团某分公司违法占用土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黄某礼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谭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