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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重庆市印发《重庆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支持项目(平台)建设、推动载体提质增效、加强市场主体梯次培育、强化金融支撑服务、支持就业创业和人才培引、优化产业发展生态6方面共16条举措,着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合理、融合共享的生产性服务业新体系。
比如,为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投资实物量,《措施》将加大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特别重大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最高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又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具有空间集聚、业态聚合的特点,为推动企业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成优化,《措施》将重点支持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等10个类别集聚区建设,对年度评估为A等级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分档次给予200万—1000万元奖励;对集聚区内入驻的项目、平台和企业,将积极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等支持。
楼宇作为承载生产性服务业关联产业的重要载体,《措施》将支持打造一批以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星级”楼宇,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较快的“星级”楼宇,分档给予楼宇运营机构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最终要靠市场主体,针对重庆市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偏弱偏少等情况,《措施》将加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对有新增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等权威排行榜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区县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文/记者 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