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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工作机制,对故意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依法实施严格惩罚,有效促进了受损环境的修复与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议现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介绍,重庆市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工作机制。尤其针对个别赔偿义务人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重庆还探索出“劳务代偿”的新途径,在城口县、九龙坡区和开州区等地尝试通过参与巡河、护渔、植树等劳动活动来抵扣赔偿金,为解决环境赔偿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截至目前,重庆已办理赔偿案件1283件,赔偿量化金额约3.8亿元,推进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