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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随着今年1月1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施行便利外籍人员来华5项措施后,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处(以下简称“口岸签证处”)为紧急来渝从事商贸、访问等活动的外籍人员签发口岸签证量与去年同比涨幅近3倍。
为此,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新青年岗组的民警整理了近期咨询口岸签证政策的热点问题,以便我市涉外企业单位更加了解相关政策措施。
民警介绍,我国的口岸签证与有些国家“落地签”类似,是办理签证的一种“方式”或者说“途径”。持普通护照的外籍人员有紧急入境需要、来不及在驻外使馆办妥来华签证的,可申办口岸签证入境。
口岸签证签发的对象和签证种类有以下几种:
商贸(M字)签证:紧急入境从事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访问(F字)签证:紧急入境从事交流、访问活动的人员。
短期私人事务(S2字)签证:紧急入境短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籍人员的家庭成员或因其他私人事务的人员。
短期探亲(Q2)签证:紧急入境短期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人才(R)签证:紧急入境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工作(Z)签证:紧急入境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乘务(C)签证:紧急入境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及随行家属。
那么如何申请口岸签证呢?民警介绍,外籍人员受我市涉外单位邀请来渝申请口岸签证的,为便利受邀外国人顺畅办理口岸签证,避免外籍人员因具有法定不予签发签证、法定不准入境等情形,无法获批口岸签证入境,影响行程安排、增加经济时间成本,邀请单位提前向口岸签证处提出预受理。
民警说,申请人应当提交外国人口岸签证申请表,受邀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符合规定要求的登记照,以及与处理紧急事务事由相关的邀请函件、证明材料。预受理材料可在工作时间递交到渝北区金石大道311号出入境大厅。
预受理审核通过后,口岸签证处会发放《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给邀请单位,邀请单位在该受理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给受邀外国人。受邀外国人持《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抵达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后,将预受理申请时的护照原件交口岸签证处查验、核验信息后签发贴纸式口岸签证。
此外,民警提醒,口岸签证停留有效期30天,受邀短期来华的外籍人员有正当合理事由需继续在华停留的,可在口岸签证停留期限内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办外国人签证证件。
(文/记者 周松)